中心服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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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服务的对象和范围

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校属各单位。

二、虚拟机管理服务条款

1、申请部门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》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校规校纪,以及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化中心的管理规定。

2、虚拟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对外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,如需提供其他服务,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,经信息化中心审批后,方可提供。

3、申请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有版权(许可/使用权)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,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、安全性和保密性,做好数据备份工作。

4、为规范校园网络管理,保障虚拟服务器的正常运行,以最快时间排除故障和恢复应用服务,申请部门须填写《虚拟主机申请表》,下载地址:请点击《虚拟主机申请表》

5、信息化中心有权对虚拟主机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,以保证学校网络线路的正常运行。